从互联网社区生态来看,做大做强的都是有强管制的平台,平台会根据一定的规则删帖、封号,而且会时常更新管制规则。另一方面,完全放任的平台最后都成了小众平台,大多数人弃之如敝屣。

我曾经写过,社交网络是一场“身份游戏”,有一些人就在这样一场游戏中发现了财富密码,获得了常人未察觉的套利机会。

他们要享受高管制平台带来的红利,但是扮演的是反管制的身份角色,表达的内容是支持各路平台去管制化。而这样的言论在大平台很有市场,因为:

  1. 大平台本身都有很强的管制,用户深受其害,容易认同去管制的看法。
  2. 平台规模大、用户多、力量大,管制的受害者多。
  3. 现在互联网平台的管制策略还很不成熟,配套的法律制度也不健全。问题多,而且问题都能被大量用户看到。

他们通过谴责管制来获得管制带来的红利,最终酿得不可收拾的局面。

特朗普和查马斯有去4chan、8chan、Hatreon、Parler这种地方大声呼嚎吗?没有,他们只呆在Twitter、Reddit这种他们“不喜欢”的强管制平台上赖着不走。他们自己也知道,只有在这种地方,他说的话才会真正有影响力,才能影响到更多人、普通人。去了8chan就注定自己是个边缘人,什么竞选总统、什么股市捞金,皆成泡影。

强管制平台才是平台竞争中的胜出者,他们也才是真正有用的平台,是尽量平衡了各方权益的平台。而无管制平台,终究只会成为一小群疯子的狂欢之地。

最早的Reddit其实也是无管制平台,后来逐渐积累了一些规则。Reddit有一任CEO是Ellen Pao,刚一上台,他就发布了一条打击色情的规则:如果你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上传你的照片,你可以向Reddit投诉,Reddit核实之后就会删帖。当时一些Reddit用户就对此很不满,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但他们也不想想这些帖子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在无管制平台的拥趸看来,说话不负责任的权利是大过天的。Ellen Pao后来铁腕管制Reddit,8个月后就下台了,他在华盛顿邮报撰文说:“互联网最初是一座表达自由的堡垒,但现在平衡各种权利变得非常困难,喷子赢了。”

特朗普和查马斯这些套利者在强管制平台呼吁各类平台去管制,以这种表态给自己牟利,这就是整个过程中特别有趣的地方。

当然,对于超大规模平台来说,谁来管制,怎么管制,这就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了。管制是否需要被否定?不需要。现在这种形式的管制是否需要被改造?我想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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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如果一个社交网络平台完全对内容不干预,就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那么这个平台可以不为内容负责。但现在的社交网络平台有各种各样的干预条款,会响应用户投诉、会封号、会用算法调整帖文呈现的顺序。在这种情况下,社交网络平台已经参与了内容的塑造、编辑,那么就需要对结果负责。如果帖文的传播侵害了他人权利、公共利益,社交网络平台也需要道歉、赔偿。

这种思路给“平台要不要负责”划了一条分界线,线以下不用负责,过了线就要负责。问题在于:这条线能画出来吗?

按照这种思路,比如说对于社交网络信息流,完全按照时间轴展现出来就不用负责。如果一家公司它不是采用时间轴策略,而是采用时间轴和点赞数加权策略,规则也非常简单清晰,那么这家公司需要负责吗?如果这样要负责,那么使用关键词匹配和权重排序、再辅以大量规则与人工智能介入的搜索引擎需要为内容负责吗?平台的排序方式究竟要多复杂才会过那条责任线呢?

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划线,而在于厘清责任。

在思考网络平台责任的时候,不能用隐喻的方法把它当作电视、广播来考虑,如Ben Evans所说,就如同我们不能用报纸、广播的思维方式去对待电视。我们要完全把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搜索引擎、聊天软件当作全新的事物来对待,从零开始分析有关它的一切。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个平台用户蓄意发表诽谤言论,那么这位用户当然要负责。如果有证据证明一个平台蓄意设计规则给诽谤言论更多曝光,蓄意给诈骗信息更高排序,那么平台就要负责。取证会比较困难,所以惩罚要足够。类似可供参考的案例有苹果iPhone 6降频门魏则西事件

这样考虑从基本的原则出发,也符合目前法律的框架。像“避风港”这样提炼出来的概念,我至少在中美两国的互联网平台监管法律中并未发现。“避风港”概念来自于美国的版权法体系,根据我的了解,最早出现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即DMCA。这个概念只应用于版权。

当然,社交网络侵权不止诽谤一种,但这是非常典型,而且对被害者伤害较大、救济不足的一种。

更广义来说,怎么样在机制上处置“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现象呢?

目前的律师函、屏蔽帖文、诉讼申诉恢复帖文等这一套流程我认为已经很不错了,可能需要补足的是受害人权益救济这一项:
如果案件有确定的诉讼结果,认可了侵权事实,那么受害人有权要求平台通知到每一个看过侵权帖文的用户。用私信的方式通知给用户,并且将澄清公告置于看过侵权帖文的用户信息流顶部。

如果一个平台的算法倾向于推广侵权类信息,那么它就势必要在用户信息流上推广很多法院诉讼结论,这对于平台品牌的形象也是有不佳影响的。

诈骗同理,诈骗是公诉案件,审结之后,检察院可以选择要求平台通过私信、信息流置顶等方式通知所有看过诈骗帖文、链接的用户。

除了以上救济措施之外,还要设计规则使得倾向于侵权、诈骗内容的算法在现实生活中不得利,让此类算法在政策空间的“自然选择”中被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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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gene Wei提出了一个观点:数字社交网络遇到了规模不经济的情况

数字社交网络几乎成了现实社交网络的复刻版,而人们在数字社交网络上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自己所有的亲朋好友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人很少有机会在这样的场合讲话,可能只有婚礼。

我愿意用发言成本去理解社交网络的变化。

不要说对所有亲朋发言,哪怕对十几个人说话,在现实生活中也要付出相当高成本,往往出现在会议、聚会等情境。这样的机会很宝贵,讲话需要字斟句酌,照顾好所有与会者的感受,体面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根据场合调整自己扮演的角色,说相应的话。在面对所有亲朋的时候,对应角色下能说的话其实非常少。

但在早期的数字社交网络上不是这样,在那里人的发言成本非常低,人人都有机会向很多人但又不是很多线下熟人广播(发行)内容。在情绪冲动之下,人很容易就完成了“对很多人发言”的行为。这个阶段也是数字社交网络朝气蓬勃的阶段。但是当数字社交网络规模扩大,人的物理社交网络完全被搬到线上的时候,正常人的发言反而遇到了瓶颈。因为,很少有话适合对所有亲朋说,人们发言的时候会顾虑再三,说话成本提高了。这个时候,普通人停了下来,言论空间让给了水军和喷子,他们不会停。他们真的会利用这里广播的便利,大量刊发信息。他们要么是以发帖为工作的人,要么就是并不介意冒犯人、不介意卷入纠纷的社交网络发烧友。他们愿意刷屏,却又是最爱发垃圾信息的——当然如此,不爱发垃圾信息的人在发言时一定会考虑到读者,其发言成本很高。在这个环境下,其他人在数字社交网络的体验也会变糟。最终,大型数字社交网络就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发帖和转发的成本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机器可以操作、低到可以专门招聘人力形成组织炮制帖文而获利。在这一背景下,买号、刷量广泛存在。另一个副作用是抄袭变得更加空前“划算”。

操作虚拟和真实水军的人、经营多个社交网络账号的人,他们是社交网络玩家。普通人“玩”数字社交网络,是看社交网络的信息、在社交网络上发信息。但他们是把社交网络当玩具玩;或者是当作工具,在社交网络上扮演各种身份,玩弄身份游戏,攫取利益。

最近,晨小晨事件的调查结果出炉,最终结论匪夷所思,竟然是一个人扮演三个账号多年,自导自演一出大戏。

在社交网络上,有多少身份是被扮演出来的?有多少是可信的?

疫情期间,很多人的求助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很多人不敢相信求助者的表达。我认为,这里可能有政治性团体的诱导,但也有大家对社交网络身份的不信任基础。

由于在数字社交网络上作伪的人太多,在市场调节下,对于一些戏剧性强的内容,大家默认不予采信。当事人需要额外自证才能获得社交网络环境的信任,而在疫情期间,这是一场人伦悲剧。

为了避免这样的伦理困境,个人认为,最好还是立法在制度上给数字社交网络蓄意造假玩家予以处罚,比如惩罚性罚款——可以根据粉丝数乘以发帖量来罚款,以震慑蓄意编造身份、编造信息的行为,减少网民、警方、平台公司无谓的精力损耗、时间浪费,也让真正有需要的人无需大力自证清白,最终使整个数字社交网络更有效率。市场应当有打假机制,这天经地义。

在疫情的求助中,从救助工作来看,需要工作人员逐个查清,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从给公众澄清疑惑来看,需要记者逐个查清,并告知公众。

这也印证了Michael S. Daubs在50条互联网迷思中的说法:

由于传统的新闻机构在选择和组织用户生成内容方面占据专业优势,因此通过互联网以公民新闻形式分发的用户生成内容往往再次肯定了这些组织及其记者的权限、权力、中心地位,而非新闻民主化。

在敲锣女求助的事件中,由于求助场景太过戏剧,武汉当时的境况又实在令人揪心,所以引发很多关注,也让人满腹狐疑。在谣言四起的环境中,大家确认事情真伪的需求很强。这个时候,财新记者的探访核实给了网友一锤定音的结论。疫情期间微信群里传来传去的真真假假,那些数字信息的真伪,有时最终还是需要物理世界的公信力来断定。

当然,警方、平台、媒体等机构的调查也有概率出错,但这和社交网络身份作伪的概率比起来已是天差地别,工作中难免的错误和主观故意造假更是完全不同。

Eugene Wei怀疑,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对虚荣心包容度非常高的时代,甚至高到了老一辈人觉得不雅的程度。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匮乏信息,也不再匮乏身份。利用数字社交网络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表演身份”,是受这个时代欢迎的行为。

大家觉得,促使人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一篇文章的最强单一因素是什么?一位朋友曾经告诉我,他认为,那就是——身份,Identity。我的学校、我的公司、我的行业、我的焦虑、我的幸福、我关心的议题……表现出来我是这样的人。普通人潜意识里就会完成这一切,而专业玩家可以娴熟扮演各种角色。

一场身份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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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在 2019 年的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IGF) 会议上发布的,挑选了50条关于互联网的迷思,并逐一反驳。大部分参与作者是欧洲学者。不少条目颠覆传统认知而又确是事实。

原书由六种联合国工作语言与德语写成,其中英语版本有长篇陈述内容,其他语言版本只有简要论述。原文很多中文简述难以理解,我做了一些补充翻译,摘录如下。

PDF 源地址:https://www.internetmythen.de/wp-content/uploads/BMWi-IGF2019_Buch-Internetmythen.pdf

第一章 权利和规则

01

人们在互联网上所做的事情无法受到监管。

不,Nikolas Guggenberger 写道:像其他行为一样,互联网上的行为也会受到监管。法律和法规都有效,且违法行为会触发执法行动。虽然匿名、合同和犯罪的跨境性质、犯罪分子的通讯速度和技术实力令执法更加困难,但这并未改变我们线上和线下生活均受到监管的简单事实。

02

国际法不适用于互联网。

不,Matthias C. Kettemann 写道: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的国际条约,但国际法完全适用于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和传播流及支持其的基础设施。惯例规则(例如:不干涉原则)和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例如:尽职调查原则)规范性地限定了国际法律主体的行为。互联网治理方法是对国际法的补充。

03

代码即法律。

不,Kuolu 写道:技术、法律、社会规则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定义、规范了人类网络行为。社会-法律学术研究产生了一种更为复杂和细致入微的方法,用于描述这种相互作用。例如,“法律多元化”、“技术监管”这些概念可用于描述由多个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以及法律、社会、技术监管层组成的互联网监管的复杂性。

04

网络协议不涉及政治。

不,Corinne Cath-Speth 写道:赞成“网络协议不涉及政治”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形式,因为它意味着对现状的承诺,通常与北半球的价值观和行业利益一致,即推动互联网标准化。它还忽略了互联网标准化在不同的文化、经济和政治条件下发生的方式。网络协议涉及政治,且需要进一步批判性地参与政治成果。

05

网络犯罪分子可以逍遥法外。

不,Amadeus Peters 写道:尽管有匿名化工具,网络犯罪分子仍会被抓获,因为无法排除的人为错误和随机事件可提供克服匿名的关键线索。此外,许多流行的加密货币不会对交易进行匿名化,而仅对交易进行假名化,因而可以分析资金流向。这使得警方能在现实世界中完成抓捕。

是的,比特币就是典型。

06

在网上想说什么就能说什么。

不,Emily Laidlaw 写道:互联网并非言论自由的天堂,发布内容之前也必须考虑后果。更确切地说,网络上的言论是通过复杂的治理体系进行规管的,包括法律、规范、社区标准、倡导、人工智能和市场。问题不在于您是否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行!),而是如何设计管理自由表达的系统,使其更加有效和更容易受到人权原则的影响。

这一段的英文文本是:

The Internet is not a free speech paradise where anything can be posted without consequence.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和商品市场的自由一样,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在一定的法律、规范、社区标准、倡导之下运转。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方应该着力于规则设计,来制造一个有效的言论市场。目前的社交网络有很多地方都是失效的言论市场。典型就是热点榜单。

07

互联网平台不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负责。

不,Amélie P. Heldt 写道:互联网平台不仅仅是既不知晓也不关注内容的中立分销商。虽然美国互联网平台的责任大幅减少,但欧洲法律承认更加细致入微的责任制度,尤其是与知识产权保护、明确的非法内容和严重的违法行为(例如助长恐怖主义)有关的责任制度。

从我的观察看,近年来,互联网监管界越来越质疑避风港原则,认为平台需要为用户生成的内容负责。

08

互联网一直以多利益相关方的模式运转。

不,Roxana Radu 写道:多方利益相关者主义是 20 世纪 90 年代互联网治理界采用的一种主流做法,是指政府、工业界、民间社会在治理中平等参与。尽管它具有广泛的吸引力,但主要的互联网政策决定以及指导其发展的全球、区域、国家规则很少是多利益相关方决策的结果。

09

在互联网上,一切都是免费的。

不,Kurt M. Saunders 写道: 互联网上的大部分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不得在公有领域免费使用、复制、修改或公开展示、执行或分发其内容。 只有当作者将作品贡献至公有领域时,方可免费使用该内容,且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章 安全与保障

这一章的内容我基本都看不懂。

10

网络战即将到来。

不,Matthias Schulze 写道:许多网络战略都警告数字领域可能存在珍珠港偷袭式的威胁,即一场可能摧毁电网并关闭整个产业经济的战略性网络攻击。虽然可以远程关闭电网,但这种做法在政治上无法取得太多收获,除非这种网络攻击发生在传统的物理冲突背景下,且会产生永久性影响。网络能力会被用作物理冲突中的工具,但不会发生单独的数字化战略网络战。

11

网络空间无法实现军备控制。

不,Thomas Reinhold 写道:网络空间是一个人造领域。虽然没有以军备为导向的具体网络法规或条约,但计算机科学家为确保网络安全和防御线下世界的网络攻击而开发的许多方法均可应用于网络空间。网络军备控制有可能实现,但需要超越现有的规范方法并合理地进行调整。

12

最佳的网络防御就是良好的网络攻击。

不,Sven Herpig 写道:先发制人的攻击性网络能力的使用或威胁并不能阻止对手攻击您。使用更好的 IT 安全和弹性机制仍可能无法阻止对手进行攻击(“拒止性威慑”),但会降低攻击成功的可能性,提高政府、企业、主要基础设施、公民的安全。

13

迫切需要在网络安全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不,Andrew Odlyzko 写道:我们尚未面临网络安全危机,也没有必要对我们的信息系统进行根本性的重建。网络威胁正有规律地日益增加,但我们已经有很多工具来加强我们的安全。因此,我们可能会像以前一样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并在必要时采取逐渐增加的措施。

14

只有罪犯想要在网络上匿名。

不,Thorsten Thiel 写道:匿名是网络社会中即将消失的益处,我们应积极保留,因为它可以帮助社会中的许多个人和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匿名本身并不会造成不良行为。自由社会应该讨论和定义接受并保护匿名通信的社会背景。

我对这一点很是怀疑,人在匿名的情况下会不负责任。早期报纸也是匿名的,现在基本已经实名。8chan这类匿名网络社区的言论非常可怕。

15

互联网的发明和设计是为了躲过核攻击。

不,Ian Peter 写道:关于互联网的起源,不论您希望阿帕网 (ARPAnet)扮演何种角色,很明显,早期的互联网并非出于核战争的考虑,而是出于允许计算机(及其用户)进行通信的技术网络协议的需要而出现的。阿帕网主要是早期的计算科学实验,而非军事实验。

16

端到端加密通讯意味着纯隐私受到保护。

不,IIja Sperling 说道:流行的端到端加密通讯应用程序(如 WhatsApp,Telegram 或 iMessage)中的链接预览功能可向第三方披露您与您对等端的身份。对于没有端到端加密功能的通讯工具,例如 Instagram 或Slack,这是个更大的问题。恶意行为者可将此隐私侵犯转变为监督和追踪工具。

17

暗网是隐藏的邪恶之地。

不,Suzette Leal 写道:暗网包含使用标准搜索引擎无法搜索或检索的所有活动。虽然与暗网有关的匿名和自由也会助长犯罪活动,但暗网并不是神秘、可疑和非法行为的缩影。事实上,暗网活动很大一部分用于保护需要隐私的人士以及允许受到威胁的人士进行通信。

第三章 包容与整合

18

互联网是终止所有歧视的解放工具。

不,Katharina Mosene 写道:互联网并不是全球授权的中立平台。相反,信息和通信技术反映了我们社会中社会权力和统治的结构。其中充满了歧视和排斥体制。如果不加以制止,弱势群体也将在网络上被边缘化,而且偏见和歧视性做法将增加并恶化。

19

搜索引擎提供客观结果。

不,Astrid Mager 写道:务必记住,搜索引擎及其算法并非中立技术,而是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结合体,其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最为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出尊重地方法规并与人权产生共鸣的前瞻性治理模式(特别是在欧洲,数据保护被视为一项基本权利)。

英文文本:

It is important to keep in mind that search engines and their algorithms are no neutral technologies, but rather incorporate societal values and ideologies; the capitalist ideology most importantly.

我推荐大家多使用一些搜索引擎,不同搜索引擎的表现区别还是挺大的。

20

社交媒体是社会的准确镜像。

不,Jozef Michal Mintal 写道:社交媒体描绘的是非常扭曲的社会整体形象。尽管越来越多人使用社交媒体,但社交媒体平台仍远未代表一般人群。高度活跃的媒体用户、算法偏见、吸引志趣相投人士的发帖倾向、吸引特定人认可的发帖倾向,种种因素使我们无法通过查看人们在网络上发布和分享的内容准确地确定人们的整体态度。

这一点很重要,社交网络非常扭曲,在社交网络上搞小团体的人特别多。千万别把社交网络当真实世界,哪怕是完全由真人组成的社交网络。社交网络言论市场的经济结构和现实世界是完全不同的。

21

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可以有相同的互联网体验。

不,David Schulze 写道: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政府、云端、硬件公司、软件公司已经创建了围墙、围墙花园、分界、气泡,可深刻地塑造我们的网络体验、我们与其他用户的互动方式、我们了解世界的方式。这些障碍是灵活的、不断演变的且往往具有隐蔽性。它们让我们对互联网的不同和相同部分有了不一样的体验。只有意识到这些障碍,才能帮助我们克服数字化生活的碎片化。

也即所谓“个性化”、“千人千面”。

22

我们都生活在过滤气泡中。

不,Sebastian Randerath 写道:过滤气泡不会主导我们的生活。算法的个性化过滤不是舆论形成的原因,且仅对使用主要搜索引擎搜索的结果产生微不足道的影响。社会、经济、技术会动态作用于平台与公开辩论,“过滤气泡”这个说法主要比喻这一动态作用,以降低日常描述的复杂性。除此之外,这个词并没有什么价值。

中文互联网上有两条常见误解:

  1. 把过滤气泡说成信息茧房,而这二者其实是两回事。
  2. 说信息茧房(其实是过滤气泡)危害很大,其实大部分严肃研究都指出过滤气泡并不存在或者影响甚微。

23

人们只能通过社交媒体获取新闻。

不,Sascha Hölig 写道:社交媒体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社交媒体通常不用于获取新闻信息。对于社交媒体用户而言,新闻只是一种无法避免的间接渔获。所有年龄段的绝大多数互联网用户都在线上和线下使用传统新闻媒体品牌,只有少数社交媒体用户将其新闻消费限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

24

喜欢和分享确切地表明受欢迎程度。

不,Ulrike Klinger 写道:喜欢、分享、关注、评论的数量提供低级的反馈、信号确认、覆盖面、参与、互动。这种反馈不一定总是积极的。它可能意味着受欢迎,但也可能表明某事或某人不受欢迎或极具争议性。这些数字易于被操纵,不应高估。

25

假新闻是真正的问题。

不,Tommaso Venturini 写道:“假新闻”是网络公开辩论主要威胁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假新闻”。数字化错误信息的威胁在于注意力循环加速和信息议程膨胀所产生的公开辩论的系统性退化。事实上,大多数假新闻内容都是“垃圾新闻”,这并不会降低它们的危险性,但更难以揭穿。

垃圾新闻就是信息量为0、不提供任何信息、不降低任何不确定性的文本串。

26

我们现在都是记者和新闻创作者。

不,Michael S. Daubs 写道:由于传统的新闻机构在选择和组织用户生成内容方面占据专业优势,因此通过互联网以公民新闻形式分发的用户生成内容往往再次肯定了这些组织及其记者的权限、权力、中心地位,而非新闻民主化。

疫情期间这一点体现得很明显,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信息,而记者的求证与确认环节则体现了突出作用。

27

千禧一代都是精通互联网的“数字原生代”。

不,Claudia Lampert 写道:儿童在媒体环境中成长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有资格(平等地)使用数字媒体。一方面,个人要求差异很大,另一方面,自我决定和独立使用数字媒体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技能。

28

互联网促进了民主,就像处于“阿拉伯之春”时代一样。

不,Laeed Zaghlami 写道:超越西方叙事的阿拉伯之春运动既未产生新成立的民主化社会和民族国家,也未起源于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作为意识和组织平台,互联网接入和社交媒体只是社会动荡的背景因素,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还是源于对(政治)变革的根深蒂固的愿望。

29

互联网破坏了选举的完整性。

不,Franziska Oehmer 和 Stefano Pedrazzi 写道:互联网未破坏民主选举和投票。目前,社交网络机器人和网络喷子未对意见形成和决策产生主导性影响。个人偏好和与社会环境的交流仍然至关重要。但是,不能排除网络机器人和钓鱼的影响可能会在未来增加。

30

数字权利运动由网络机器人(而非真正的活跃分子)操控。

不,Alek Tarkowski 写道:确实,自动化营销工具可以用来激发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但数字权利运动——例如 2018 年反对《欧盟版权指令》的抗议活动得到了数百万人(而非机器人)的支持,表明他们对网络自由的关注。人们在社交媒体上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共享信息,并在街头抗议,而且“我们不是机器人”成为响亮的口号。

31

互联网使得无组织的组织成为可能。

不,Sebastian Berg 写道:虽然我们可以察觉到政治组织方式的结构转型,而且也已经将一些新式行动对接到了旧体系上,但到目前为止,现有的(政治)机构,如国家、政党、公司,在适应数字技术的影响方面仍然处于优势地位。数字化工具可以让组织更具包容性、减少障碍,但它们不会取代组织和政治。

32

数字工作不是实体工作。

不,Fabian Ferrari 和 Mark Graham 写道:数字工作不可能与基础设施抽离出来形成一个分割开的概念,经济基础设施调解、增强数字工作,并从数字工作中提取价值。现有的生产网络已经融合了自动化系统和人类生产工作,创造出不同形式的价值,尽管它们看起来不像实体工作,但它们使用并产生了特定的经济地理资源。

第四章 基础设施与创新

如果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话,看这一章可能会觉得莫名奇妙。不过可能有些迷思确实是广泛存在的。

33

网络空间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分离的空间。

不,Daniel Lambach 写道:网络空间不是一个奇异空间,而是一系列重叠、冲突、变化的“网络领域”。此外,随着计算变得越来越无处不在,网络空间和“真实”/线下世界的划分变得越来越不合理。毕竟,互联网并非特殊的空间。

34

互联网上没有“边界”。

不,Martin Dittus, Sanna Ojanperä 和 Mark Graham 写道:互联网不是一个地球村,而是一个改善很多地方生活的网络。如果我们想要了解“互联网”,我们需要至少精通数十种全球文化。互联网研究人员从来只研究特定的数字社区。距离仍然很重要,并将继续存在。

这一点在社交网络上体现得最为明显。语言、文化圈都有可能成为网络的边界。Eugene Wei在分析各大公司天花板的时候提到过这一点:https://www.eugenewei.com/blog/2018/5/21/invisible-asymptotes

35

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络。

不,Sebastian Gießmann 写道:我们拥有的互联网不是“网络之网”,也不是异构网络的互联网络,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自 1983年以来,互联网在命名和寻址方面始终保持单一网络。

觉得有点文字游戏,也不好说不对。如果从零技术背景的角度看,有意义。

36

有人提供了互联网,然后我们付费访问。

不,Bob Frankston 写道:互联网是我们使用电线和无线电的一种方式,而非我们购买的一种服务。当我们购买宽带连接时,我们其实是在花钱请一个看门人。这不是支付互联网费用,而是按照传统付费墙的标准付费。我们需要互联网“土生土长”的基础设施。

“网络接入”是服务,但网络本身不是服务,是一种结构。

37

互联网在云端,不受任何物理限制。

不,Daniel Voelsen 写道:互联网依赖于复杂的全球基础设施。除了软件标准和网络协议的逻辑层之外,该基础设施还包括物理组件,例如海底电缆和数据中心。这个物理层不可避免地将互联网与各领土国家联系起来,因此应该受到更多关注。

38

域名系统为全球互联网提供保障。

不,Robin Tim Weis 写道:尽管其基础设施被视为全球通用,但我们正逐渐进入多国、分散的互联网时代。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渴望有自己的“分割网”。用户不再希望能够访问所有网站。正如我们所言,域名解析系统的开放性正在被废除。

正如我们都在经历的。

39

网络中立防止互联网间的不公平歧视。

不,Bernadette Califano 和 Mariano Zukerfeld 写道:网络中立法律确实可以防止与信息传输有关的歧视,但这有利于内容和服务的大型供应者,而不是为位于“外围”国家的用户和生产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因为他们的信息包在互联网上受到不同形式的劣后待遇。因此,仅网络中立方法不足以确保互联网接入水平较低国家的用户和内容的待遇平等。

简单来说,网络中立就是不允许特定公司的数据在网络中被优先对待——例如,不允许网络优先处理YouTube的数据包,保证数据传输的中立。

40

互联网使创新民主化。

不,Alina Wernick 写道:互联网有利于模块化合作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践,例如开源软件。然而,人们参与创新社区、在线共享创造的行为,受到激励结构、法律和社会因素的限制。大多数有形、高风险、成本高昂的创新将继续在企业内部产生。

41

网络效应无法克服。

不,Paul Belleflamme 写道:积极的网络效应产生自我强化的过程,可能会出现赢家通吃的情况。但是,存在反作用力,使得共存的格局成为可能,曾经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将被新的、改进的格局取代。

第五章 数据与中断

42

算法始终中立。

不,Matthias Spielkamp 写道:算法直接由人进行设计,或在自学的情况下,在人为控制和设计过程的基础上发展其逻辑。它们既非“客观”亦非“中立”,而是人类商议和权力斗争的结果。

43

人工智能会解决一切问题。

不,Christian Katzenbach 写道:虽然人类借助人工智能可解决一些问题,但人工智能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很多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更好应对社会挑战的机会。这些技术将为很多社会领域的创新做出贡献,并改变我们的生活、交流、工作、旅行方式——但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自动改变。

44

人工智能的未来掌握在公司手中。

不,Philippe Lorenz 和 Kate Saslow 写道:各国继续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们必须掌握主导权,知道该怎么做。目前的政策制定者必须全面收集数据,并向政府提供有关如何捍卫和加强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战略性发展的明确看法。

45

隐私已死。

不,Paula Helm, Tobias Dienlin, Johannes Eichenhofer 和 Katharina Bräunlich 写道:在某些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隐私已经变得岌岌可危。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这会将隐私以及隐私保护的政治自由、社会诚信、个人自治的重要价值观转变为奢侈品。但作为对最近隐私不安全现象的响应,目前隐私受到了很多关注。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术界,隐私确实正被视为社会实践和政治价值的复兴。

46

互联网永远不会忘记。

不,Stephan Dreyer 写道:网络上的很多文件都有短暂的半衰期,并且可以观察到服务的显著衰败和 URL 失效。旨在删除信息或除名特定搜索结果的法规强化了这种现象。网络上常见的内容不适合长期存档和记录。

现在想用最知名的搜索引擎搜索到2008年的事情就有些困难了,网络似乎不像图书馆那么可靠。不过还有替代的搜索引擎做得不错。

47

数据保护法是关于控制数据的法律。

不,Maximilian von Grafenstein 写道:数据保护法控制因处理数据(严格来说,并非数据)产生的个人风险。这种差异可能看起来很微妙,但它对保护的范围和局限性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了有效地运用数据保护工具,例如个人同意和透明度的度量,必须关注数据处理的结果。

48

以后信息可能会免费。

不,Mark Perry 写道:有用的数据很少是免费的,无论就成本还是合法访问权限来说。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到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部分数据挖掘活动是由希望获得优势或希望影响被收集信息个人的行为的政府和公司开展的。这个观点可能是想要让信息免费的人提出的,就像Cory Doctorow 所说的那样。

许可证非常重要。

49

点对点技术是指非法共享文件。

不,Francesca Musiani 写道:随着主要用于共享受版权保护的音乐或文件的 Napster 或 WinMX 等文件共享应用程序的推广,点对点 (P2P) 联网技术已经成为对普通大众具有吸引力的技术。尽管 P2P 充当过分享受版权保护文件的 “盗版 “技术,但是,P2P 还被用于许多其他应用程序,包括试图为当今的谷歌和 Facebook 提供分散但完全合法的替代方案,此外 P2P 还是区块链技术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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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会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

不,Martin Florian 写道:有的合作小组希望协作维护事件日志,但无法将各自维护的日志排序成彼此一致的实体。比特币背后的想法对于这样的合作小组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在这个狭窄的范围之外,基于区块链的系统通常比现有和更简单的方法表现得更差(就传送率、等待时间和成本而言)。至于去信任,区块链可以帮助我们确保收集的数据未被改变,但它无法告诉我们数据一开始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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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网络出现以前,纸刊的opinion版是一个专家争鸣的场所,大家可以在这里交换意见。
但在社交网络出现之后,专家与评论者可以直接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观点,社交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纸刊opinion的作用。大家可以利用社交网络而非纸质刊物来交换意见,发表意见也变得更为方便。

在纸刊环境中,一版上往往有多个不同的opinion,读者读起来就能意识到这些是opinion,不代表报社观点,而且opinion彼此之间有冲突,所以会有平台感。但在社交网络时代,用户的感知不再如此。

出版商

  1. 读者只能看到单篇文章,只能感到原子化的单篇文章。这样的单篇文章通过微博等社交账号发出去之后,再经过层层转发,用户只会感知到这篇文章,不会感知到同一个账号还发过不同的评论。
  2. 用户会认为报社是账号,微博、微信是平台,很难认知到报社的opinion版也是平台。这是由发帖的模式决定的,能认知到opinion版的人都不多。
  3. 用户会认为文章代表报社的态度,因为报社账号选择了这篇文章而非那篇文章来发微博。

主要是opinion的逻辑变了,过往,大家要通过纸质刊物交换意见,这个环节有编辑的参与。而现在,大家通过社交网络交换意见,这个环节不需要编辑的参与,社交网络是更彻底的opinion版。

在现在的语境下,媒体刊发一篇opinion,就如同转发一条别人的微博,在不知情的读者看来,形同背书。其实连发文的编辑都未必同意文章的内容,只是专业判断该发,那就要发。编辑判断会不会出错呢?会,这就和错别字一样,一定会。但是错别字没什么人计较,而未达标的opinion在原子态社交网络传播的背景下会让人怀疑平台的水准。

改进方案:

  1. 在每篇opinion的开头,摆上相关议题的几个不同角度的opinion文章标题与链接,注明“其他意见”,让用户意识到这是opinion,不代表报社意见。这样做可以让用户在微信等渠道点开分享之后仍然能看到多个不同角度的opinion组合。
  2. 社交网络上,将opinion组团发送,一次发送一个议题的多个opinion标题与链接,不要单条发送。

社交网络

严实博士的一句微博让我觉得很有趣。
https://www.weibo.com/1180557177/IyKE9ksT5

需要吵架的想拿去的请便,各取所需。

以财新最近遇到的opinion争议为例。
以下是最近一个月财新的opinion搜索结果,关键词是“疫情”,搜索引擎为duckduckgo:
搜索结果1
搜索结果2

随便截了两屏。可以看到,opinion覆盖的门类、角度广阔,建设性强。

针对同题,财新也会刊登不同角度的opinion,它们思考会有区别但也不一定矛盾,例如
把英国的政策作为可以接受的选项来分析
觉得欧洲各国浪费中国经验
觉得慈善组织募集限制可以松绑
觉得慈善组织还是要克制

但是,在社交网络上,这些文章的曝光量是不一样的。为了逐利逐流量,很多社交账号有各种各样的民粹倾向。这些账号会选择边缘观点,然后攻击或者吹捧。也有一些账号网络,出于政治或经济利益,故意挖掘边缘opinion,然后再将其组合起来,塑造出某种平台形象。篡改和混淆就更多了。就像严实的微博所说,发行商发表的内容会成为部分群体吵架的原材料。找到任何一个账号,把它历史上发表的言论翻一翻,都可能找出摆在一起看似相互矛盾而荒谬的言论组合,可以吵得很开心。普通账号如此,更不要说海纳百川的平台了。

在任何内容集群中,总存在更偏边缘的部分。假设中庸与边缘的比例是9:1,经过社交网络对边缘内容的放大之后,给人的印象可能是1:9。在这种作用下,人们从社交网络上间接获得信息,会对内容提供商的形象产生误解。在电视和微博上都看央视的人和只在微博上看央视的人,会对央视有不一样的形象感知。前者能够感知到央视编辑的工作,后者只能感知到“社交编辑”的工作。普通中国人对路透社的感知,和路透社直接读者的感知,也是不一样的。

一流信息经过二流账号加工,可能就变成三流信息了。“社交编辑”对部分人来说是一种获取消息的可靠编辑模式,但通过这种方式无法了解到某一家发行商的形象。就了解消息而言这没什么,但如果想长期打造自己的消息系统,还是需要对各发行商有认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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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系统结构好,就是复杂性低,大概有这么几个特征:高度复用的部分提取成可复用标准节点、节点分类明确、各节点可扩展、节点间关联有规律(网络矩阵秩低)。整个系统总体的复杂性还与系统中的点和边的权重有关。不管是产品架构还是软件架构还是公司管理架构,只要是复杂系统,其基本逻辑都一样。

对于一个产品而言,假设外界需求是不变量。可以尝试在匹配外界需求接口的前提下,调整产品架构,努力降低其复杂性。当然,外界需求不会是不变量,外界需求还应包括潜在扩展需求。在设计系统的时候可以考虑未来,根据考虑潜力的多寡来多试几版,寻求性价比最高的方案。

或许,“构建需求”也是一个系统构建的过程。我们可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看看用户的所有需求如何组织起来才是最合理,最well-structured(结构好)的,基本原则和上述所有的系统原则一致。这样,需求系统也是一个可扩展的系统,正如前文所言,外界需求应当不是不变量,但可以是一个确定的系统。

所以,可以先设计出需求系统,再针对这个需求系统设计出方案架构。

如果没有对复杂系统的认知,那么在设计架构的时候,可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追求近似玄学的“简洁”、“扩展性”,可能是盲目而低效的,要做的原型实验也会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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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2019年10月10日发表了一篇题为《Is Amazon Unstoppable?》的文章,我非常喜欢,想提炼一些内容与大家分享。

文章开头记录了一段传言:盖茨打电话向贝索斯约见,接电话的是助手,盖茨询问周二或者周三是否可行。助手转告贝索斯,并且在查过日历后告诉贝索斯这两天他都有空。然后贝索斯说,我们约在星期四吧。

纽约客似乎想用这个段落表明贝索斯的权力表演或者傲慢情绪。但我觉得如果这则传言是真的,那它更体现了一种谈判策略。挪动一天约会时间,如果对方放弃了,那么说明这件事情也不是很重要,我就节省下来一次会面的时间。我要不要提一个新日期,和我在旧日期有没有空无关。

亚马逊现在是全美第二大雇主,第一大是沃尔玛。这么大规模的公司,确实需要一些洗脑型的管理策略,比如排队训话,比如价值观。在亚马逊,这个价值观叫做“Leadership Principles”,一共十四条。

PowerPoint was discouraged. Product proposals had to be written out as six-page narratives–Bezos believed that storytelling forced critical thinking–accompanied by a mock press release. Meetings started with a period of silent reading, and each proposal concluded with a list of F.A.Q.s, such as “What will most disappoint the customer on the first day of release?”

我很赞同这些方法,首先我很厌恶PowerPoint;其次,我觉得开会应该有事先准备的文档;再次,我觉得开会之前大家应该读这份文档。这都是我喜欢的方式。最后,列出来的这个问题我也很喜欢。

亚马逊很节俭:主张双面打印;使用门板制作的廉价办公桌;只提供咖啡和香蕉,但类似的科技公司都提供丰富的食物。

Employees line up at vending machines that dispense free over-the-counter painkillers.

仓库雇员的工作。

“No company pulling billions of dollars of profits should pay a lower tax rate than firefighters and teachers.”

这是拜登说的话。

文章很大篇幅提到了通用汽车和通用汽车的功勋总裁斯隆。通用与福特不同,福特是product companay,通用是process company。谷歌和脸书也是product company,但亚马逊是process company。product company的核心是一款拳头产品,他们几乎不生产别的东西,而process company是总结了一套process,然后用这套process生产各行各业的产品。

纽约客的文章提到亚马逊面临严重的假货问题。有的品牌方干脆撤出了亚马逊的销售,以此告知用户你们在亚马逊上买到的全是假的。但是品牌方撤出亚马逊以后,销量承受巨大压力。所以他们认为这个市场已经被亚马逊扭曲了。Birkenstock的首席执行官Kahan说:

Capitalism is supposed to be a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It’s a marketplace where everyone hagggles until we’re all basically satisfied, and it works because you can always threaten to walk away if you don’t get a fair del. But when there’s only one marketplace, and it’s impossible to walk away, everything is out of balance. Amazon owns the marketplace. They can do whatever they want. That’s not capitalism.

In 2014, when a group of technicians at an Amazon warehouse in Delaware petitioned the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to allow them to vote on whether to unionize, Amazon hired a law firm that specialized in fightingg organized labor, and held meetings warning that unioniztion could be bad for workers’ jobs. Employees voted against joining the union.

和美国工厂的剧情一样。

贝索斯收购华盛顿邮报之后,就冻结了邮报的公积金计划。

斯隆的境遇与贝索斯非常相似,创造了新的方法,统治了众多领域,引发垄断危机,遇到工会和税务问题,与政府、国会发生矛盾,也遭到了小报跟踪和对私人名誉的攻击。通用遇到的这些困难情况发生在1929金融危机之后、二战前夕。

When Alfred Sloan and G.M. were fighting labor unions and tax foes, in the nineteen-thirties, the company’s critics begn providing tabloids with photographs of G.M. executives enjoying their luxury sailboats and cavorting with showgirls. In 1936, the United Auto Workers staged a weeks-long sitdown strike in Flint, Michigan, and labor activists smuggled gossip about Sloan to reporters. Walter Lippman soon declared that Sloan was a “bungling” menace. When Sloan refused to meet with union representatives, the Secretary of Labor, Frances Perkins, took him to task publicly, yelling at him, “You are a scoundrel and a skunk, Mr. Sloan! You don’t deserve to be counted among decent men.” Soon afterward, G.M. agreed to recognize the union.
In 1937, the Treasury Secretary accused Sloan of “moral fraud”–”the defeat of taxes through doubtful legal devices.” Sloan insisted that he’d actually paied sixty per cent of his income from the previous year in taxes, and given half of what remained to charity, but the attack further blighted his reputation. Eventually, Sloan caved. He donated fifteen per cent of his whelth–the modern equivalent of a hundred and eighty million dollars–to fund the Alred P. Sloan Foundation, and he eventually gave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dollars more to universit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看完这一段,我就想到马云说的,当人拥有了这么多钱之后,钱就不是自己的了。美国官员的语言风格与现在别无二致。

Until the nineteen-seventies, many process companies were constrained by a fear of U.S. antitrust enforcement. Alfred Sloan always kept a close eye on the size of G.M.’s market share. “Our blogie is forty-five per cent,” Sloan told a reporter, in 1938. “We don’t want any more than that.”

优秀的process companay很容易发展成综合体,可能就会遇到一些反垄断问题。不过,product company也可能会遇到反垄断问题。按照我的理解,product company更容易面临“除了你没别家”的问题,而process company更容易面临“怎么哪哪都有你”的问题。

Last year, Amazon tapped a group of warehouse workers to be a kind of Twitter rapid-response army, deputiziing them as “ambassadors.”
这种网络水军挺有意思的。

Part of Amazon’s defensiveness stems from executives’ convinction that regulators’ concerns are based not on logic but on a misguided understanding of retail. One executive told me that the real problem is that Amazon is disproprtionately popular among lawmakers. Congressional aides, high-profile jounalists, and other elites often use Amazon to buy kitchen supplies and Christmas gifts. They watch “The Marvelous Mrs. Maisel” and shop at Whole Foods. They don’t even know the location of the nearest Walmart, the executive said, and therefore think that Amazon is much more powerful than it really is.

一方面,是否可以把线上零售定义为一个市场?那么在这个市场里,亚马逊有垄断地位。另一方面,综合体就是这样无处不在,让人恐惧。

亚马逊的政治力量比脸书、谷歌强很多。亚马逊在全美各州都有仓库,为全美各州提供工作,在全美各州都有选票。脸书和谷歌没有。

堪萨斯大学的历史教授David Farber曾经写过斯隆的传记,他指出美国历史中存在一种模式:

There’s an economic revolution, it creates amazing new opportunities, and then the companies that seize those opportunities become so powerful that the people revolt–they say the winners have become too powerful, they start atttackingg the people who are the embodiments of winning, sometimes with gossip, somtimes with facts. And then we have an era of constraint enforced by the fedoral goverment.

这有一点像我之前写的《大政府猜想》。现在想来,这也可能是社会矛盾自然解决的一种模式。也许我们现在就在这个临界点,和1880年代、1930年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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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热点事件发生的时候,社交媒体平台有时会直接邀请当事人在自家平台发言。此时,邀请当事人发言的运营人员扮演的角色和记者很像:找到当事人,并且争取他说话。

我将这类运营操作称为“事件主持”。

如果网络运营机构大规模持续事件主持,它是不是就取代了媒体的作用呢?媒体挖掘事件、寻找当事人;事件主持也挖掘时间、寻找当事人。媒体找到人之后做采访、出作品;事件主持找到人之后直接邀请其发声。

我们这里假设:信源对已经在平台上发表过的话,不能做删改。

事件主持 媒体
寻找选题 寻找选题
寻找信源 寻找信源
信源直接发声,用户看到一手信息 采访信源,做成报道,用户看到二手信息
无法控制信源说什么 可以编辑信源说过的话,有选择地展现内容

用户自然会觉得一手信息更可信,因为二手信息多了一道加工手续。但是,有的一手信源本身信誉堪忧,专业媒体与之相比反而更有信誉,比如贾跃亭。

由于运营平台无法控制信源说话的内容,信源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操弄舆论,如目前的社交网络一样,黑色产业渗透,刷榜、控评、扰乱视听。运营平台一定会遇到大量做这样的信源。

媒体会根据自己的利益编辑内容,有的媒体本身就做付费发声的生意,那么它会给用户制造混乱,往往不如一手信息;有的媒体会对事件做出平衡准确的报道,那么它的报道对用户起到了懒人包的作用,省时又有用,可能比一手信息更吸引人。

一手信源的表达水平参差不齐,而媒体更了解用户,更容易做出受认可、易传播的报道。

个人观点:事件主持会替代一些媒体作用,尤其是表达能力与信誉一般的媒体,但专业机构可以留存,因为他们整理信息的能力还是用户很需要的。但我估计一手信源对用户的冲击力应该会很强,如果事件主持模式得以风行,专业媒体可以考虑跟进这种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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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络本质上是一个内容发行网络,所以社交网络公司对内容都特别看重,因为他们其实是内容发行公司而非社交公司。做社交只是建立网络的过程,是进入内容发行市场的切入点。

社交网络公司本身获取了很多社会权力。

如果社交网络公司内外都没有监管措施,那么公司内部一定会有人利用发行权力寻租。内容商向寻租人行贿,换取内容曝光,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所以至少,社交网络公司内部应当有监管机构。

但是,一旦监管机构成立,其势必应对来自各国政府的监管需求,无法独立决策。他们也没有能力监管全球内容。语言关就过不去,对各国意识形态更没有专业把握。纽约时报于2018年底发表了一篇关于Facebook审核的文章,称:

另一份简报中,似乎包含关于印度法律的错误,它建议审核员,几乎所有对宗教的批评都应该被标记为可能违法。实际上,根据一名法律学者的说法,只有在意图煽动暴力时,批评宗教才是非法的。
在缅甸,一处文书错误导致一个被控挑起种族大屠杀的著名极端组织在该平台上存在了好几个月。

而且,公司内部的监管机构也一样有寻租问题。公司内监管机构可能和政府的监管要求不一致,它们可能根据自己的偏好决定监管策略,与政策或公众利益有偏差。

综上,如果社交网络打算引入监管,那么它必须与政府监管机构合作。

但是我们面临了一个新问题:社交网络是一个全球化的内容发行网络,各国监管政策可能互相抵触。社交网络平台应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在Web网时期不严重,因为个人建站的门槛较高,边缘言论规模小。而且Web本身不是发行网络,传播困难,其国际化程度也一般,国际冲突不显著。例如中国和美国关于网络盗版的监管不同,一些中国网站上有很多盗版美国电影,美国也有人来中国网站看,但影响不大,没有升级成社会事件。

但社交网络不同,它是全民工具,边缘信息规模大,而且用户很容易互相传递信息,信息可以在网络中迅速发行扩散。而且各国人都在同样的社交网络平台观看内容。社交网络在接到各国监管政策时,可以有两个选择:

  1. 接到屏蔽指令后屏蔽帖子,对所有使用者都生效。
  2. 接到屏蔽指令后只对该国国民屏蔽该帖子(假设社交网路平台可以通过一些规则判断使用者国籍)。

如果执行方案1,可以让所有人获得一致的使用体验,但是会让监管最严的政府部门获得最大的实际权力,有可能引起各国政府的权力竞争,导致平台面临的监管总体上越来越严。因为监管最严的政府实际上在高频率地对全球人执行国内法,全球人都要受到它的管理约束。这种恶性竞争可能导致平台上内容匮乏,如果在很多社会中实际上没有禁忌的话语却可能因为沙特等政府的禁令而无法讨论,则社交网络会变得没有价值,用户没有使用的动机。方案1是不太可行的。

如果执行方案2,会让一个人发的贴子只有一部分人可以看到,等于说每一个人都在发分组帖,而且每个人受到的约束也不一样。所以每个人在平台上的使用体验不一致。但是平台要如何设置规则区分用户国籍呢?这也不是很容易办到的事,很多时候只能通过IP地址和手机号简单判断一下,但也基本可以满足需要。选项2比较可行。

有没有可能各国成立多边机构商量出一个共同遵守的规则呢?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可行方案。

甚至还有可能,一些社交网络平台可以限定只有个别国家的人可以使用,或者个别国家的人不得使用,然后只按照使用国的法律执行监管。

考虑到可能不会有完全覆盖所有国家的多边协议,也有可能关系紧密的国家达成小规模的地区性协议。将来,几种社交网络的监管方案可能是并行的,社交网络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市场并遵照对应的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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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不是游戏的错。在游戏出现之前,棋牌、小说、电视,都是人们沉醉的东西,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文化产品。在课堂上偷看金庸小说被老师没收,差不多是我们这代人都见过的场景,这能说明金庸小说是洪水猛兽吗?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才是儿童沉迷玩乐、参与社会帮派的更重要原因,没有游戏,他们也会把时间投入到其他地方。

游戏作为文化产品的最新体裁,是艺术作品的最下游,集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技术之大成。优质游戏的艺术与技术含量都颇高。游戏的发展,对于计算机工业、戏剧工业、音乐工业的水平都有很大促进作用,也给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技术从业者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当然,它让消费者们享受到了最先进的文化产品,获得了美好的体验。

与棋牌、小说、电视相比,游戏展现的内容更立体,有空间表达更多内涵,在现代年轻人中影响力也大。与其他艺术品一样,优秀的游戏会吸引全世界人的关注,并将其理念内涵传播到全球。优秀的游戏作品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瑰宝,能够激发全人类的共鸣。

与此同时,和上世纪新兴的电影一样,在本世纪,哪个国家的游戏工业强大、有能力做出优秀的游戏作品,就能够拥有领先的文化影响力、占据产业上游。而压制本国游戏产业,也就是主动放弃本国的就业岗位、工业体系、文化影响,如同在20世纪压制电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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