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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香菱学诗》中黛玉提到“不以词害意”的审美品味:

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由此而发,很多人就把“不以词害意”当作写作的一种审美标准,认为意高于辞,写文章时言辞与意义如果不能两全,优先考虑意义,意义胜出的才更美。

我读书稍多以后,渐渐觉得单就美感而言,内容并不重于形式,古人留下“不以词害意”这样的审美标准,让人颇感奇怪。于是我略作探究,发现古时并没有“不以词害意”这样的审美标准。“不以词害意”并不是“第一立意要紧”的意思。“不以词害意”出自《孟子》。

《孟子·万章上》: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袁枚《随园诗话》:

太白“斗酒诗百篇”,“东坡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过一时兴到语,不可以词害意。

可以看到,“不以词害意”的本意是不要因为言辞错会了意思。孟子说,阐释诗经的人,不能拘泥于诗的文本,妨害对诗意的理解。袁枚说,“斗酒诗百篇”和“东坡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都是夸张的用法,解读的时候不要按字面意思理解,不能真以为李白喝一斗酒就能吟诗百篇,而要领会词句背后的意思。

“不以词害意”不是站在写作的角度说的,相反,它是给读者的箴言,希望人们在理解文章的时候不要囿于具体的词句,不要错会文章的意思。从战国到清朝,“不以词害意”都指此意。

曹雪芹诗文成就很高,不大可能连孟子都没读过。他本人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也不大可能真心觉得美文章“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曹雪芹借黛玉之口故意曲解“不以词害意”,恐怕另有别的用意。或许是借曲解孟子,表达宝黛对科举的厌弃,或许是什么别的意思,有待深究。不过,如果当代人将小说主人公的一句话奉为行文写作的圭皋,真当作文学批评的学术理论,总是不太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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