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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共享经济”这个词很有迷惑性。很多时候可能还是“众包经济”更合适。Airbnb和Uber的创始人都提到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更affordable(可负担)的服务[1][2]。也就是说,想提供标准服务的廉价替代品。而旅店和出租都是强监管行业,甚至是需要牌照的行业,它们的服务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出租车会占据道路这种有限的公共资源,有一定准入门槛。

交易平台——或者说众包平台,可以看作是提供了比标准品更便宜或方便的选择,也可以看作是提供了比沙发客、黑车更贵更有保障的选择。它们的受监管力度和价格介于传统的标准产品和黑市产品之间。

这样看来,共享经济确实和“共享”关系不大。比如它没有起到“雨中大家纷纷共享自己汽车座位”这样的效果,相反还是“雨中打不到车”。甚至其从业者中全职人数并不在少,而非“大家分享闲置资源”这样的模式。

Airbnb和Uber借助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形成了信息中心,利用富集的信息和技术手段开展了中介业务,而这些业务在传统上是以自营方式运营的。这是我眼中它们模式的先进之处。

Airbnb和Uber是中介平台,它们需要房东和司机的参与与“共享”。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就连最后这点“共享”也没有了。它们从事的就是分时租赁业务。单车、汽车、充电宝根本不是用户共享的,而是运营方自持的。中国有一些网约车运营方也是自营,而滴滴这样的大公司既有中介业务也有自营业务。这些自营的分时租赁业务和“共享”可以说不沾边。我眼中它们的先进之处在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少人工干预的高效租赁方案。

在“共享经济”概念兴起的那些年,一些人以为许多东西都可以共享。比如扳手、老虎钳之类的工具类产品,大家用到的不多,买回来在家吃灰,如果一个小区可以共享该多好?但是这些想法都没有跑通。中介模式和分时租赁都没有跑通。对于这些小物件,可是目前还是买来放着闲置总体成本最低吧。

如果想做“真共享”,能削峰填谷、让大家捐赠闲置资源,得是怎样的激励体系才能做到啊?那样的话,Airbnb和Uber要在旅游旺季、下雨天提供补贴,鼓励大家分享;而平时淡季给消费者加价,鼓励资源拥有者别共享了还是自己多用用吧。这实在不是一家廉价酒店、廉价出租汽车公司可以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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